- 法规标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 制定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7年08月15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7年8月15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工作目标) 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提升繁简分流科学化水平,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条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完善“三级四层”诉调对接网络,加强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加强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各类主体的协作,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的制度化渠道。完善刑事诉讼中的和解、调解。促进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
第三条
(探索家事纠纷专项调处机制) 与街镇加强协作,充分考虑家事纠纷特点,在街镇设立家事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庭设立家事调处中心,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同时引入专家心理咨询、疏导机制,探索构建一套高效、便民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分层化解、解纷力量有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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