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征求《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草案)》意见的函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21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征求《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草案)》意见的函
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法规案的修改工作,现将《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反馈至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邮编:410007;传真:0731-85309887;电子邮箱:Yhj17872555585@163.com
附件:《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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