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绍兴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文书字号:绍退役军人局〔2021〕4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绍兴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退役军人局〔2021〕46号
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医保局:
现将《绍兴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绍兴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水平,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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