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苏州市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的决定
- 制定机构:苏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文书字号:苏府规字〔2021〕13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苏州市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的决定
苏府规字〔2021〕13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苏府〔2001〕81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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