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文书字号:苏政办发〔2024〕1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4〕1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要求,为完善我省财政管理体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一)规范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加快推进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划分改革,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信息管理复杂程度等事权属性,清晰界定省、市(设区市,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各级财政事权。对我省已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等10个领域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并适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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