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铜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期货交易所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文书字号:上期发〔2022〕379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9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铜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
上期发〔2022〕379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9日止: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黄金、白银、天然橡胶、纸浆、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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