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文书字号:襄政办发〔2020〕22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1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0年7月14日和8月4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发〔2020〕16号,以下简称《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4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规定》《意见》的贯彻实施,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进一步健全我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现消防安全秩序根本性改善,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造优质高效的消防服务。现就做好《规定》《意见》的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一)强化政府领导的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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