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1日文书字号:冀环〔2014〕7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8月2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冀环〔2014〕7号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已经省环境保护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制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加强联合执法的沟通协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执法联动 规范执法程序
1、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要加强协调配合,互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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