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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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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3日文书字号:大足府发(2012)30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大足府发(2012)30号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努力实现我区农村公路由过去“量”的增长向以“质”的提高转变,全力推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十二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大足区“十二五”交通综合发展规划》要求,农村公路建设以提高建设质量、完善运输网络、安全便捷出行、提升交通整体服务能力为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区实现100%行政村通客车。

二、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建设水平

(一)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1.乡道公路技术标准。不低于三级,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底基层宽度不小于6米,厚度不小于0.25米;基层(水稳层)宽度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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