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土耳其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81年12月1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81年12月19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以下称缔约双方),为加强两国间友好关系和发展对双方有利的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和促进两国间的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
第二条
缔约双方决定的合作领域可包括以下各项:
——工业
——农业
——旅游及服务
——贸易
——合资经营
第三条
缔约双方同意,有关本协定范围内的具体合作协议,由两国的研究机构、公司、经济组织和公共团体,根据各自国家的现行法律和规章商定。
第四条
在本协定范围内达成的交易,应根据两国各自现行的法律和规章,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支付。
第五条
缔约双方同意建立由两国有关部长或副部长或由其指定的代表组成的混合委员会。
混合委员会每年开会一次,轮流在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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