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温州市首届慈善大使聘任前公示通告
- 制定机构:温州市慈善总会
-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4月18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温州市首届慈善大使聘任前公示通告
根据《关于选聘温州市首届慈善大使的公告》的要求,现将10位拟聘任为温州市首届慈善大使人士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1、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5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应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慈善总会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处室和举报电话
联系处室:市慈善总会宣传策划部;
联系电话:88229076;
邮箱:wzscszh@126.com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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