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共兴山县委关于选派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共产党兴山县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30日文书字号:兴文(2012)17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30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中共兴山县委关于选派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通知
兴文(2012)17号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县委决定,从县直单位选派96名党员领导干部到村(居委会)和社区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达到加强党建、推动发展、确保稳定、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目标,为建设富裕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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