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有关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有关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0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有关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有关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有关工作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有关工作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要求,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民发〔2022〕32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六个方面17条措施。
一、扎实开展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做好低保、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落实工作。各区要结合落实新修订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对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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