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2日文书字号:新政办发〔2022〕8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2〕86号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国办发〔2021〕1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效预防和惩治拐卖人口犯罪,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为本、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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