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
- 制定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5日文书字号:彭水府办发〔2022〕8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22〕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资源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和监督管理,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和加强林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林地保护矛盾的迫切需要,对于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行政行为,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有着重要作用。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概念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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