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文书字号:穗财规字〔2023〕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财规字〔2023〕2号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农业农村处)。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以下简称“农村会计”)行为,加强农村会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会计行为,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由本集体全体成员组成,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的地区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集体经济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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