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区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供热计量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4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区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供热计量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总站、自治区施工图审查办,各地(市)供热单位:
为加强全区建筑工程供热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物供热能源消耗,推进供热计量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要加强对供热计量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和验收管理。设计单位对其设计质量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供热计量工程设计,设计分户热计量、温度调控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不符合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图纸,不得出具审查合格证书。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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