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文书字号:湘工信法规〔2021〕464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工信法规〔2021〕464号


各市州工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22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省工信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5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