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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百花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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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百花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的批复
  • 制定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9日文书字号:琼府函〔2022〕1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百花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的批复
琼府函〔2022〕17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查批准〈百花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的请示》(琼中府〔2021〕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百花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年限为2020—2035年,规划区总面积为22.10平方公里。

二、你县要按《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标准、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加强景区保护工作,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生态功能、文化内涵与地方特色。要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内的综合防灾避险工作,严格执行构筑物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必须的消防、人防、防洪设施,切实防范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你县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严格管控项目,完善旅游服务设施。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自然景观的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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