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文书字号:银发〔2021〕312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1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的通知
银发〔2021〕312号
《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将成渝建设成为立足西部、面向东亚和东南亚、南亚,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西部金融中心,推动成渝地区加快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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