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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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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3日文书字号:常政办发〔2017〕18号
  • 生效日期:2017年12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6〕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新增、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新增、取消、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和工作方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附件:常政办发〔2017〕18号附件1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常政办发〔2017〕18号附件2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常政办发〔2017〕18号附件3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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