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首批人才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文书字号:陕教师办〔2024〕19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首批人才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陕教师办〔2024〕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高校,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首批人才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54号)有关要求,经项目组自查、培养单位审核、专家评审及省教育厅综合评定,现对“新课标背景下提高初中语文学科学生分析能力策略研究”等105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布(见附件),请本次验收通过的项目组于2024年7月1日前登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jsgz.sneducloud.com/sjsyx/login.jsp)自行下载打印结题证书。
各项目组要继续深化项目研究,保持务实创新精神,持续探索教育发展规律,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项目组所在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注重结题项目成果转化,及时推广研究成果,助力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联系人:周淼张心怡
电话:029—8866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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