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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国际合作项目推荐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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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关于开展“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国际合作项目推荐工作的函
  • 制定机构:广东省科技厅
  •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9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国际合作项目推荐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技部《“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今年上半年,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在12个省市开展了“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国际合作项目推荐试点工作。在试点省市科技厅(局)精心组织下,共征集了地方经济科技发展急需的33个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向20个驻外使领馆下达了联系外方合作伙伴的任务,帮助企业建立与外方的联系渠道。项目涉及单位既有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等大型国企,又有一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驻外使领馆科技外交官与国外企业或研究机构接洽后,外方均给予重视和反馈。截至7月底,已有5个项目进入中外双方实质性合作谈判阶段,另有9个项目成功建立了合作渠道,其他项目正在联系中。这项试点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为企业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服务,做了企业力所不及的事情,深受企业欢迎。

今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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