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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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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河南省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南省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组织人社部、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促进就业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就业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好返乡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全面排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要求,继续配合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情况,重点加强对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区返乡农民工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共享和掌握返乡人员农民工关键信息。各地要高度重视每天返乡务工人员的实时变化,如实上报动态变更情况。

二、加强对就业形势的监测和研判

充分认识防控疫情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密切关注和研判疫情对当前和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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