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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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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陕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文书字号:陕政函〔2022〕48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政函〔2022〕4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陕西省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是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力军,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对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促进其加快发展壮大,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3-5年的努力,推动金融服务龙头企业方式更加完善、范围持续扩大、资本流入持续增加,力争实现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有效金融需求全对接,建档评定全覆盖,获得贷款增速高于全省涉农贷款平均增速,涉农担保、基金支持水平、农业风险保障等领域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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