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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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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2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委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克拉玛依市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确保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效果,更好地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现将《克拉玛依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克拉玛依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和举办过程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质量,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克拉玛依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指由克拉玛依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医药卫生学术团体和高等医学院校申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学术条件

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同时必须符合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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