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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7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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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70号提案的答复
  • 制定机构: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70号提案的答复


第0870号提案的答复

张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托育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870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启动实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逐步实现全员轮训,提高托育人员专业能力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1〕449号)的相关要求,统筹做好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托育技能人才培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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