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文书字号:内政发〔2022〕3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内政发〔2022〕3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进一步激发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活力,促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快5G网络建设
(一)自治区通信管理部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5G等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交通枢纽、校园、医院、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和场所无偿向5G基站开放,5G基站用地需求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建筑物规划预留5G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空间。(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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