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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北海市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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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北海市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的意见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文书字号:桂政办发〔2021〕9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北海市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的意见
桂政办发〔2021〕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北海市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区,促进向海经济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

优先将北海市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对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计划的文化和旅游重大优质项目给予支持。对符合政府投资资金投向的北海市文化和旅游项目,优先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报计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计划、自治区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对北海国际邮轮港口、北海银基旅游度假中心、海丝首港、涠洲岛旅游区、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合浦汉墓群与汉城考古遗址公园、合浦县党江大健康生态新区等文化和旅游龙头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将支持北海市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纳入自治区文化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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