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的通告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2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利奖推荐评审工作。经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共产生14项拟推荐名单。现将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并留下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提议,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 塔 娜 0471-6385195
闫 景 138471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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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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