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7年05月12日效力级别:声明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邀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于2017年5月11日至13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建交25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显著成就,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重申共同遵守2013年9月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2016年6月22日签署并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以及其他双边条约和协议,加强政治互信和互利合作,为实现共同发展繁荣和民族复兴作出不懈努力。双方声明如下:
一
双方一致决定深化真诚互信、合作共赢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强调,政治互信是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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