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重大专项2017-2019年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西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2日文书字号:赣财法〔2017〕96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1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重大专项2017-2019年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
赣财法〔2017〕96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重大专项2017-2019年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7〕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重大专项2017-2 019年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7〕33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重大专项2017-2019年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规定,依据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物资需求,结合国内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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