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文书字号:川人社规〔20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2〕3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各市(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市(州)科协、社科联,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审定,现将《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培育一批支撑高水平科技自主自强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引领带动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四川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聚集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