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兴安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利军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兴安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9日文书字号:兴银监复〔2018〕25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0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兴安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张利军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兴银监复〔2018〕25号
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对张利军同志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阿农商发[2018]74号)收悉。
经审核,核准张利军内蒙古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请你行自我分局做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将张利军同志的任职文件报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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