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文书字号:市监认证发〔2025〕57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6月2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市监认证发〔202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建设情况,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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