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产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疫情防控保障
各县(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要抓紧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排查,梳理列出企业复产时间表,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从2月10日起组织企业有序复产。各地要根据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做好防护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需求统计、采购及储备。同时广泛发动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多渠道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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