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十九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及审定第九届安徽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8日文书字号:皖经信产业(2012)128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0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十九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及审定第九届安徽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皖经信产业(2012)128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企业联合会,各省属企业:
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组织审定第十九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及第九届安徽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接通知后,请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好第十九届全国和第九届安徽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经信委(经委)和企业联合会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发掘和总结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二、加强指导和服务。各市经信委(经委)和企业联合会要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省级成果比照国家级执行,标题中将“第十九届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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