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文书字号:青政办〔2022〕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
青政办〔2022〕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代物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为全面落实中央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青海承东启西、联疆络藏的重要作用,健全我省现代物流体系,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突出“四地”建设,以深化物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密结合扩大内需和高水平开放战略,围绕物从哪里来、流到哪里去,坚持战略牵引、统筹布局、供需衔接、绿色智能、市场主导,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善体系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体制、活...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