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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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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20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向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就相关问题听取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赴广东、海南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就修订草案中的主要问题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0月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司法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10月13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是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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