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文书字号:卫政办发〔2023〕74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3〕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卫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耕地保护“长牙齿”的硬措施,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六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依法严管。依据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坚决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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