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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4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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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4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制定机构:潜江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1日文书字号:潜政发(2012)36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2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4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潜政发(2012)36号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市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市政府决定对4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情况

(一)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停车场安全隐患。

基本情况:该公司共有油罐运输车60多辆,由于没有专用停车场,导致每天约有30辆油罐车停靠在公司生产车间外章华北路公路两旁,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隐患类别:公共安全隐患

隐患级别: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潜江经济开发区

需要整改内容:开辟新的物流通道,修建专用停车场

隐患整改时限:2012年12月31日之前

(二)后湖管理区新洲桥安全隐患。

基本情况:年久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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