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文书字号:鄂财函〔2022〕8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鄂财函〔2022〕8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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