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17日效力级别:声明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

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为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准则基础上推动和加强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惠及两国人民,

兹同意并决定自公报签署之日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同意互派大使,并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经济所作的努力。

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承诺不同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不进行任何官方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双方签署...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