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文书字号:鲁人社规〔2024〕1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规〔2024〕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3日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城 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工作,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 提质行动方案》 (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稳定和 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 (鲁政办发〔2023〕3 号)、《******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 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