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宝塔区水务局和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宝塔采油厂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 制定机构:延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延政函〔2022〕29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宝塔区水务局和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宝塔采油厂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延政函〔2022〕29号
宝塔区水务局、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宝塔采油厂:
经研究,同意收回宝塔区水务局(5.1373公顷)、延长石油有限公司宝塔采油厂(4.6968公顷)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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