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
- 制定机构: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市政府的批示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奖补对象为我市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奖补标准为每家企业20万元。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补对象不包括:
(一)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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