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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林业局关于政协十届茂名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3032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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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茂名市林业局关于政协十届茂名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30320号提案答复的函
  • 制定机构:茂名市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文书字号:茂林函〔2023〕237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9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茂名市林业局关于政协十届茂名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30320号提案答复的函
茂林函〔2023〕237号


***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绿美茂名生态建设的建议》(第20230320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茂南区政府、电白区政府、信宜市政府、高州市政府、化州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茂名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上述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构建绿美茂名生态建设新格局。根据《茂名市深入推进绿美茂名生态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到2027年全市完成林分优化提升4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7万亩,森林蓄积量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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