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文书字号:津规资业发〔2020〕116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5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规资业发〔2020〕116号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规划资源局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实施方案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强化规划和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服务,开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针对社会投资出让方式供地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诺制办理;针对政府投资类公共服务建设类项目、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深化实施“以函代证”。
二、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736平方公里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全力推进拆迁与生态修复工程,安排河道疏...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