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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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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制定机构:哈密地区农机局、昌吉州农机局、克拉玛依市农机局
  •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8年11月2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自治区农机系统人事劳动统计考评办法》(新农机人字〔2002〕14号),自治区农机局人事劳动统计考评小组对2007年各地(州)市农机局年报进行了考评,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现通报如下:

一等奖:吐鲁番地区农机局

二等奖:博州农机局

哈密地区农机局


三等奖:阿勒泰地区农机局

昌吉州农机局

克拉玛依市农机局


各单位要向上述受表彰单位学习,严格按《考评办法》组织好统计工作,认真、如实、按时完成好人事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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