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阳泉市公安局关于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关事项的通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阳泉市公安局关于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关事项的通告
  • 制定机构: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4年12月0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阳泉市公安局关于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关事项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4年10月21日下发【法(2014)263号】《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强化社会诚信意识,促进法治阳泉建设,现就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自觉履行的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